本规格书适用于MR-5MU式乳胶制慰问衣。
1 行动规定
服务者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须在期间内,根据管理者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的判断,穿着“MR-5MU式乳胶制慰问衣”(以下简称“套装”)并处于拘束状态下行动。乙方进行任何行动及套装的穿脱时,均须申请并获得甲方许可。2 套装的种类
套装的种类分为FA型、PA型、AE型、TE型四种。・FA型
此为覆盖包含头部在内的全身、贴有乳胶制FA型标识、厚度2mm以上的乳胶一体成型套装,基本配色为白色。另,眼部及喉部须为可拆卸部件,并能与套装紧密一体化。
・PA型
此为覆盖包含头部在内的全身、厚度3mm以上的乳胶一体成型套装,基本配色为绿色。另,眼部及口腔部须为可拆卸部件,并能与套装紧密一体化。
・AE型
此为覆盖包含头部在内的全身、厚度5mm以上的乳胶一体成型套装,基本配色为藏青色。另,眼部及口腔部为不可拆卸的一体成型结构。
・TE型
此为覆盖除头部外自喉部向下的身体、厚度5mm以上的乳胶一体成型套装,基本配色为黑色。另,手部为周长300mm以上的圆形结构,足部须穿着带长度150mm以上高跟的靴子。
3 拘束方法
・FA型、PA型、AE型乙方以正坐姿势位于带底座的台车上,于颈部安装乳胶制束颈,并使用金属、链条及生物树脂等材料拘束其腕部及足部。另,为防自残及便于服务行动,须在口腔部佩戴带有内径40mm以上金属开口的开口面罩,该面罩应具有无法咬舌的结构且不得妨碍服务行动。
・TE型
于颈部安装乳胶制束颈,并在靴子内侧安装长度300mm以上的金属棒。另,为防自残及便于服务行动,须在口腔部佩戴带有内径55mm以上金属开口的开口面罩,该面罩应具有无法咬舌的结构且不得妨碍服务行动。